一、预约咨询。来访者与我们的心理咨询师约定进行免费交流以及初步心理评估,以便咨询师确定该来访者是否在我们的收治范围内。通常而言,以下两类特殊情况一定不在我们的收治范围,并且不属于心理咨询服务的范围。一是精神类疾病,比如妄想、幻觉、精神分裂等。二是心理危机问题,比如当事人当下出现自杀念头等。对此,我们会建议您去更适合的心理咨询机构或专属精神卫生医院求得帮助。
二、签订心理咨询服务协议。经过一段时间的考量和权衡,来访者决定选择接受安宁心理咨询机构的咨询服务后,需要与黄凯老师本人取得联系。来访者详细阅读具有法律效力的心理咨询服务协议书,并有权对其中任何一项条约产生异议。双方沟通好相关事宜并最终达成一致,才可以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并盖章。来访者向安宁心理咨询机构进行汇款,并确认汇款成功以及保留好汇款凭证。与此同时,来访者也有权要求我们提供机构营业执照、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受训背景等相关营业、执业等资质证明。
三、建立咨询关系。安宁心理咨询机构举行内部会议,为来访者挑选一位最适合解决其问题的咨询师(也可以由来访者自行选择)。然后,该咨询师会在第一时间与该来访者取得联系,并且协商确定第一次咨询的时间和方式(如面询、电话或视频等)。在开始正式咨询之前,咨询师还会了解来访者的最终咨询目标,以及对咨询师有着怎样的期望等等。这些因素都将直接影响后续整个咨询走向和咨询效果。尤其对于咨询目标,双方须共同协商与确定,并且在整个咨询过程中不断沟通、回顾和调整。
四、坚持咨询。心理咨询需要一个双方共同努力的过程。来访者在和咨询师咨询互动的过程中,将获得的知识、建议和经验等转换成自己的日常行为和心理习惯,并在日常生活中积极领悟和熟练实践,这些都不是一次咨询就能够完成的。能否坚持到底,决定着最后的咨询效果,因此建议不得半途而废。在整个咨询过程中,来访者可能不时对咨询本身或咨询师产生不满、失望甚至生气等负面感受,专业的咨询师理应很好地应对这些表达,所以我们会鼓励来访者放心、充分地与咨询师坦诚沟通。
五、结束咨询。如果最终能完成咨询目标,达到预期咨询效果,对双方均是最理想结局。如果来访者或咨询师中有任何一方感觉很难解决问题,无法坚持咨询下去,便可以在第一时间中断或者结束咨询关系。安宁心理咨询机构承诺在最短时间内与来访者协商并执行转介绍。对于顺利结束咨询的案例,我们将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回访的形式了解来访者的近况,以巩固他们的良好咨询效果。